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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活动策划:陕西汉中红会1700万捐款被挪用 卫生局官员自杀(图)

2015-12-07 11:29:23

企业活动策划:陕西汉中红会1700万捐款被挪用 卫生局官员自杀(图)

汉中市红十字会(2015年7月摄) 摄/法制晚报深度记者王南

原标题:上千万善款救灾金被挪用

法制晚报讯(深度记者王南)

“汉中卫生局干部自杀案”追踪——

核心提示

2014年1月,陕西省汉中市卫生局干部张琪自杀身亡一事经官方披露后,引起广泛关注,并牵出了汉中市红十字会(以下简称汉中红会)上千万公款被挪用一案。

法晚记者从汉中中院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陕西高院)获悉,法院审理查明,汉中红会的公款被多次挪用,实际金额累计高达1700万元。上述被挪用的巨款,全部来自于汉中红会在银行设立的捐赠账户,为上级红会拨付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和汉中红会本级募捐的资金。

该案案发由原汉中红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被纪委调查后牵出。张琪在此案一审开庭审理前夕自杀身亡,而涉案被诉的除了黎明华外,还有此前已接替张琪担任汉中红会办公室主任的张冰。

卫生局干部自杀牵出千万挪用公款案

2014年1月,陕西省汉中市官方披露,原汉中市卫生局干部张琪于2013年12月30日在家中自杀身亡。此事引起广泛关注,随即牵出张琪在担任汉中红会办公室主任期间挪用1000万公款一案。

根据官方披露, 2010年11月17日,张琪在汉中红会任职期间,填写了汉中红会转账支票并加盖印章,从红会将1000万元通过银行转入其弟开办的公司为其验资,致使该笔资金脱离监管8天,后该资金转回市红十字会账户。

2013年8月27日,汉中市纪委在调查后将案件移交汉中市人民检察院。11月21日,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。

但就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前,张琪在家中自杀身亡。2014年1月,汉中中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曾向法晚记者证实,虽然张琪已经死亡,法院对其的审理将终结,但原汉中红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涉案被诉,将依法受审。

常务副会长、办公室主任均被判刑

2015年7月初,法晚记者从汉中中院获悉,2014年1月22日,该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黎明华、张琪、张冰挪用公款罪一案,原汉中红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为第一被告。张冰系汉中红会办公室主任,此前也是汉中市卫生局干部,于2010年9月调任汉中红会任办公室副主任,实际接替调回市卫生局的张琪,后张冰亦被任命为汉中红会办公室主任。

法晚记者采访了解到,根据检方指控,原汉中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三次挪用公款共计1500万元、该会办公室主任张冰两次挪用公款共计500万元,均用于他人注册公司验资使用。

2014年4月,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认定黎明华构成挪用公款罪,但具有自首情节,判处有期徒刑5年;张冰构成挪用公款罪,但具有自首情节和一般立功情节,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。后张冰上诉,陕西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。

挪用公款给两家公司注册验资使用

2013年,汉中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:“汉中红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,利用职务之便,挪用公款借给某电力公司注册。”

2013年8月14日,汉中市纪委通知时任汉中红会办公室主任张冰配合调查,在配合调查期间,张冰承认自己曾先后两次挪用共计500万元公款给两家公司注册验资之用。同时交代了时任汉中红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挪用公款的问题。 2013年8月16日,汉中市纪委通知黎明华接受调查。调查期间,黎明华在承认了挪用公款300万元问题的同时,还交代了另外两笔挪用公款1200万元的问题。后纪委将该案线索移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。

探访1700万公款来自社会捐赠账户

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(2014)陕刑二终字第00061号》判决书显示,黎明华三次挪用公款共计1500万元、张冰两次挪用公款共计500万元归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,其中,有300万元是两人共同挪用。

黎明华挪用的1500万元中,就包括已经自杀的张琪所挪用的那1000万元。根据上述二审裁定书披露,在挪用公款后,黎明华、张冰均收受了“答谢费”,案发后退缴。

2014年1月,法晚记者在汉中采访时了解到,在案发前后,汉中红会共有两个资金往来的账户,其中一个是财政局拨款账户,另一个是该会在某银行汉中分行开设的公开捐赠账户(资金专户)。

汉中市财政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曾向法晚记者明确表示,由于汉中红会只有5个编制,汉中红会被挪用的1700万公款不可能来自财政拨款账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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